电表新装、增容、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在大家使用电表的过程中重要问题之一是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向什么机构部门通过哪些渠道申请办理,下面小编就将电表新装、增容、变更等情况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提交什么资料向大家做一下介绍。

渠道机构

电表新装、增容、变更可通过电力营业网点、95598供电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微信服务号、自助服务终端等多种报装渠道办理用电业务申请。1、线下电力营业网点可受理客户业务实行“一证受理”、“一次告知”,客户提交身份证明材料,营业员正式受理用电申请并告知客户所需资料,相关人员尽心现场勘查时补充收资。2、还可通过95598供电服务热线、网上营业厅、微信等远程报装渠道申请相关报装业务,工作人员会进行预约上门服务并补充收资,若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书面一次性告知客户。

二、业务申请相关资料客户资料:

1客户有效身份证明资料

①客户身份证明材料

A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

B 社会团体:《法人执照》。

C 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上级单位(组建单位、主管单位等)证明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证照、证明等。

D 居民客户:主要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现役)、护照和回乡证(台胞证)。

②业务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A 单位委托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非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出具)

B 个人委托函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限非业主方办理的情况)

C 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D 双方身份证明材料(过户、更名等需要涉及前后业主共同确认的业务)

2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A 以自有建筑物为用电地址:《房地产权证》、《房产证》、《集体土地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含有明确房屋产权判词的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等)。注意: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须提交裁判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文件。

B 因进行工程建设申请用电或使用自有未办理房产证的新建建筑物用电: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坐标用地规划红线图、规划设计要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建设工程审核书);《施工许可证》。注意:进行工程建设提供《施工许可证》的,无须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C 使用自有的无建筑物的土地用电:《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含有明确土地权属判词的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等)注意: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须提交裁判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文件。

D 物业承租人使用承租物业报装用电:《租赁合同》、房管部门的租簿(《租用房屋凭证》)、物业权属文件、业主身份证明资料及业主担保协议。注意:对以承租人名义报装用电的,需业主同意并提供担保。承租人销户的,需业主同意。

E 对于不能提供上述文件的,也可由镇街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确认具物业权属证明权限的有效证明文书或可供电证明文件,以及区以上政府部门的绿色通道和市政府的会议纪要证明等。可供电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对于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内已有原件(原件须在有效期内或尚未过期)的单位,可不再提供原件。

F 对于客户提供的镇街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确认的可供电证明但不作为是否违章建筑的证明文件,需客户提供承诺书,并确保电费风险可控。

3用电容量需求清单。

4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人民政府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该建筑的平面图或立面图或规划图或红线图等如人民政府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该建筑的平面图或立面图或规划图或红线图等。

备注:更名或过户、迁址、移表等变更类业务需要提供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其他不涉及用电地址物业权属变更的变更类业务,不需要提供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三、办理相关业务需提交的资料

1居民用电办理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居民用电办理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2、低压用电办理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低压用电办理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3、高压用电办理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高压用电办理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备注:

①办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还需要提供项目业主和光伏建设用地提供方的合作协议,包括合同能源、房屋租赁安全责任协议、运行维护协议等;如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还需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导致供电营业范围调整的,还需提供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②办理电动汽车充电站用电业务还需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县级及以上)出具的项目批复文件。

四、业务办理的流程时间

1供电方案答复时限:自客户签收受理回执之日起(以用电业务受理表中受理日期为准),至供电企业出具供电方案答复通知书之日止,居民客户不超过2个工作日,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3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设计审核时限:自受理客户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以《客户用电受理回执(设计文件送审)》受理日期为准),至出具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审核意见书之日止,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10个工作日。

3中间检查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以《客户用电受理回执(中间检查)》受理日期为准),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

4竣工检验时限:自受理之日起(以《客户用电受理回执(竣工报验)》受理日期为准),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

5装表接电时限:自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开装表传票之日起,至接火送电之日止,居民客户不超过2个工作日,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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